日前,我市主城区房屋征收补偿新标准出台。其中2个《标准》修订调整,主要涉及6个方面,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吧。
昨日,记者从市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获悉,《荆门主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2024版)》《荆门主城区集体土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荆门市被征收土地上青苗补偿标准》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印发,从2024年3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相对于2020年出台的征收补偿标准,《荆门主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2024版)》和《荆门主城区集体土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作了相应修订调整,而《荆门市被征收土地上青苗补偿标准》未作调整,重新公布。
一、《荆门主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2024版)》
《荆门主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2024版)》主要对搬迁补助费标准、住宅临时安置补助费发放区域范围、房屋附属物和构筑物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等三个方面作了相应的修订调整。
考虑到劳动力、运输成本价格的上涨,住宅房屋搬迁补助标准由每户一次性补助2500元提高至3000元。
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助五个等级标准的发放区域范围依据荆门最新《住宅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进行了更新调整,每个等级发放区域范围比旧标准有大幅增加,每个等级补助标准仍维持原标准不变。
房屋附属物、构筑物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有适当调整,部分项目如中央空调迁移、室外混凝土地面等补偿标准有适当提高,个别项目的补偿分类进一步细化和优化,让补偿更加科学合理。同时,新标准增加了机井和蔬果、花卉大棚等项目补偿标准。
二、《荆门主城区集体土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
《荆门主城区集体土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主要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房屋附属物和构筑物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搬迁补助费补偿等三个方面进行了修订调整。
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标准的调整,新标准在房屋安置方式上增加了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安置方式内容,并明确产权调换安置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实行等价值安置原则,被征收房屋按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价值,安置房用建安成本价格确定其价值。同时,对纳入安置的被征收房屋对象进行了调整,不再按是否为主屋来界定,而是采用是否具有合法产权或经相关部门认定可以参照合法房屋进行补偿,且实际用于被征收人家庭居住和生活配套的房屋来界定计算安置面积。
再就是对房屋重置指导价标准进行了调整,对砖混、砖木结构房屋细分为三类,从房屋类型、结构特征、装修标准、设施设备四个方面对各类结构房屋进行准确描述定性,并在维持原框架、砖混、砖木三类结构房屋补偿1800-800元/平方米的标准下,对各类结构房屋重置指导价进行了适当调整。
对于搬迁补助和房屋附属物、构筑物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调整,考虑到一个项目有可能同时涉及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本着主城区补偿标准统一的原则,这两块补偿标准与国有土地上补偿标准同步调整,做到补偿标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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