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几年荆门市公积金利好政策调整发布,越来越多的买房人倾向使用公积金贷款,小编也收到不少网友们咨询关于“住房公积金”的各种问题。今天小编就对荆门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进行详细梳理解答,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荆门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纳住房公积金】
荆门市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自行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目前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暂未开通线上办理离职人员转灵活就业人员自己缴纳公积金业务。如需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开户业务,需到柜台办理。
一、开户与缴存
1、灵活就业人员开户所需资料:
(一)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从业许可证或从业资格证明;
(三)申请人或配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代码证);
(四)城镇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缴纳证明;
(五)大学及以上学历证明(2-5项任意一项即可);
(六)申请人名下指定银行办理的活期储蓄卡原件。
2、缴存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本人申报,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缴存比例最低为10%,合计月缴比例最高为24%。缴存基数每年可调整一次,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中心审核后进行变更。
3、缴存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开户后,在约定缴存划扣日前将缴存款项存入开户时登记的账户内,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或各县、市、区办事处按月划扣。
二、办理流程
职工在荆门公积金中心各营业网点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缴存手续。
【关于荆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一、贷款范围
1.本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家庭购(包括期房、现房、二手房等)建住房,符合贷款条件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本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申办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款的,可向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荆门市中心城区试行)
3.本地缴存职工可向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4.本地缴存职工在异地购房的可向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需提供夫妻双方本地抵押物抵押担保或采取公积金质押担保;或持本中心开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至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
5.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提供缴存账户所在地公积金中心开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可向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贷款条件
1.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必须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2.有1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并能提供中心认可的相关证明文件;
3.具有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提供有效婚姻状况证明(不受理职工离异半年以内购房贷款申请,特殊情况参照《关于部分职工离异未满半年申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批复意见》执行);
5.没有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6.信誉良好,有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
7.有中心认可的抵(质)押物或担保人。
三、贷款申请额度
贷款额度根据房屋总价、住房套数、贷款比例、贷款年限、家庭月工资收入等情况综合核定,目前我市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人才、多孩等单项支持政策按照《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支持多孩家庭改善居住条件的通知》、《关于落实我市“楚才卡”A卡、B卡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关于在中心城区试行重点企业人才优惠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优化引进人才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的通知》文件执行。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购买期房、现房或二手房的,首套房贷款比例不高于购房合同总价款的80%;二套房贷款比例不高于购房合同总价款的70%;
2.建造、翻建、大修自主住房,首套房贷款比例不高于实际造价的80%,二套房贷款比例不高于实际造价的70%;
3.购买拆迁安置房,首套房贷款比例不高于自付金额的80%;二套房贷款额度不高于自付金额的70%;
4、办理商转公贷款(含直转)的,首套房贷款比例不高于购房合同总价款的80%,二套房贷款比例不高于购房合同总价款的70%,且贷款金额不得高于原商业住房贷款余额。
5.办理公积金、银行组合贷款时,贷款比例不高于购房合同总价款的60%;
6.以公积金余额作质押的,其质押价值不得高于公积金账户余额的90%;
7.借款人家庭月负债与月还款额相加,不得高于月缴存基数的50%;若超出或抵押物担保不足额,需提供第三方公积金质押担保。
四、贷款首付比例
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所购房屋总价的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所购房屋总价的30%。申办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所购房屋总价的40%。
五、贷款期限和利率
公积金贷款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不得超过30年。缴存职工贷款期限为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灵活就业缴存职工、单位个人参缴职工贷款期限为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期利率执行。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
六、商转公直转业务
1、办理条件:
(一)申请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三)购买该套住房时,申请人及配偶均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
(四)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2、办理流程:
到各公积金营业网点核实是否符合“商转公”条件→提前结清商业银行按揭贷款(未结清前,无法办理房产转抵押手续)→结清后一个月内到我市公积金中心营业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重新办理住房抵押等手续)→住房公积金中心放款
3、办理要件:
申请时提供以下资料:
(一)身份证;
(二)一个月内的征信报告;
(三)购房证明资料,包括购房合同、首付款票据或不动产权证契税完税发票等;
(四)提前结清商业银行按揭贷款的凭证;
(五)申请人名下用于还款的银行卡;
(六)已婚的另提供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征信报告(配偶也需到场)。
【关于荆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一、公积金提取情形
1、提取原因及条件:
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满足以下任一提取条件时,可申请办理相应提取业务:
(一)购建房提取:本人、配偶一年内新购、建房
(二)租房提取:本人及配偶无房且租房
(三)物业费提取:本人、配偶支付自有住房物业管理费
(四)按年还贷提取:本人、配偶有公积金购房贷款或银行住房按揭贷款,且正常还款一年以上
(五)提前还公积金贷提取:本人、配偶公积金购房贷款申请提前还清
(六)提前结清商贷提取:本人、配偶提前一次性还清银行住房贷款后一个月内
(七)大修提取:本人、配偶一年内大修自住住房
(八)加装电梯:本人、配偶电梯监督验收报告两年内
(九)销户提取:1、本人离、退休;2、本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且账户封存满半年;3、本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且男职工满50周岁、女职工满45周岁;4、本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且非荆门市户籍;5、本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且个人账户余额少于3000元;6、本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且脱产就学深造;7、本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8、本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且被判刑;9、本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10、本人出境定居;11、本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满足以上任一条,均可办理)
二、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住房消费提取资料如下表所示:
2、销户提取资料如下表所示:
三、提取流程
提出申请:缴存职工携提取资料到公积金服务网点提出业务申请→中心审核:中心审核申请人的提取条件及提供的业务资料→中心办理:符合条件且资料齐全的,中心办理相关业务并打印单据。
四、提取须知
1、哪些情况即使符合提取条件也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以下4种情况下,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也不能办理账户销户或账户转移:
(一)个人账户为他人提供质押担保;
(二)是个人账户被司法冻结
(三)是因骗提骗贷纳入中心黑名单管理的;
(四)是个人申办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还清贷款前,只能办理按年还贷提取或按月划扣冲还贷业务、一次性提前还清贷款提取业务,其他提取业务和本市范围外账户转移均不能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现行国家政策,装修住宅和偿还装修贷款都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能否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如何办理?
缴存职工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但代办人需另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在中心现场签写的委托书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代办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公证书、中心认可的其他委托证明(单位委托)等。
因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的,荆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只接受死亡职工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办理销户提取业务;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办理;除此之外,一般不接受第三人办理提取手续。确需委托办理的,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代办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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